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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
       车用尿素国家标准”的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于2013年5月7日发布,2013年7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环保部提出,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石化润滑油分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兰州润滑油研发中心、四川美丰化工等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的术语和定义、标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并对该产品的加注接口做了推荐要求。  

       本标准规定,尿素水溶液(AUS32)是指工业上生产的只含有痕量缩二脲、氨和水的尿素,不含醛和其他物质(如抗结块剂),不含硫和硫化物、氯化物、硝酸盐和其他化合物。符合本标准的AUS32的加注泵和容器上应具有下列标识:AUS32GB29518。  

本标准还称,为避免AUS32被污染和对容器、管道、阀门、连接件、密封垫等的腐蚀,在处理、运输、储存和采样的各个环节都要保证AUS32与直接接触的材料兼容。  

之前,部分城市为(或提前)实施重型柴油汽车国Ⅳ标准,出台了有关车用尿素的不同版本的地方标准,如北京、上海等地;2013年4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也曾发布过由该会组织编制的《车用尿素溶液技术规范》。如今国标版GB29518-2013发布实施,将成为国内统一的标准。  

       环保部原来发文规定全国性重、轻型柴油车的销售自2013年7月1日实施国Ⅳ标准,但国标版“车用尿素标准”发布实施的时间明显滞后;更重要的是国Ⅳ柴油也未能在全国全面供应到位,所以全国性的柴油车销售再次延期实施国Ⅳ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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